營業收入凈額是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內通過主要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入,經過扣除銷售折扣、折讓等項目後的實際收入金額。計算方式為:營業收入凈額=營業收入加其它業務收入-銷售折扣或折讓。營業收入凈額與營業收入不同,營業收入是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讓渡資產使用權等,不考慮折扣或折讓。營業收入凈額能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營業收入的計算方式:
1、營業收入的定義: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產生的,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全部收入;
2、收入確認:營業收入在商品交付、勞務提供或權利使用發生時確認;
3、收入計量:營業收入按照交易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通常是按照發票金額計算;
4、收入組成: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許可使用企業資產所得到的收入;
5、稅金和附加:營業收入在計算時應扣除銷售稅金和附加,如增值稅、消費稅等;
6、折扣和折讓:應當扣除銷售過程中給予客戶的折扣、折讓和退貨等。
綜上所述,營業收入凈額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內主要經營活動所得收入扣除銷售折扣和折讓後的金額,不同於未扣除任何折扣或折讓的營業收入總額,它能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