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理局是省級行政區域內通信行業的主管部門,實行工業和信息化部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工業和信息化部為主的管理體制。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領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對省級行政區域內的通信行業實施政府監督管理職能。
前身是各省的郵電管理局,1998年3月9日,信息產業部(2008年3月改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原郵電部和電子工業部的基礎上組建,此後幾年,各省通信管理局陸續成立,為正司局級建制。
通管局的具體管理
壹、局黨務、政務工作:
1、負責文秘、信息、保密、外事、檔案工作;
2、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工作;
3、負責對外宣傳協調工作;
4、負責管理局全年計劃、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委、市政府以及局領導批示等督促查辦工作;
5、負責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和財務工作;
6、負責內保、車輛管理和後勤事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工作:
1、組織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通信行業監管的方針政策;
2、負責政策法規咨詢並組織實施;
3、負責對全局重要決策提供政策依據;
4、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處理行政訴訟事務;參與起草、審核涉及有關政策法規的全局性文件和規章制度;
5、負責與各有關單位法律事務部門之間的聯系。
三、監察工作:
1、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開展監察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2、檢查本單位機關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
3、受理控告、檢舉和申訴,並調查處理違紀案件;
4、完成上級和本局交辦的相關事宜。
擴展資料: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電信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本地區公用電信網、互聯網和專用電信網實行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2、負責受理、核發本地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會同地方價格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管理本地區的電信服務價格與服務質量;
3、保證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統籌協調電信企業之間的經濟與業務關系,推動實施寬帶發展,促進***建***享;
4、根據授權,負責電信網碼號及其他公***電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
5、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並承擔黨政專用通信和應急通信工作等;
6、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個省級單位都設有通信管理局,它是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派出單位。2008年3月11日,國務院撤消信息產業部,成立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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