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啊。無非就是在日本和她的丈夫過得不幸福,然後發現她在日本也賺不到多少錢,所以就回中國了唄。
李勤勤在二十幾歲的時候嫁給了日本人山根,對方是四、五十歲的記者。婚後李勤勤過得非常郁悶,因為老公經常出差,不能陪在她身邊,而且她在日本又沒什麽親友相伴,只能選擇離婚了。結果在壹起了之後,才發現這個和她想象的婚姻生活不壹樣,當然就會失望了。最後只能灰溜溜的從日本回來,回到中國了。
其實不能說她是發誓不嫁給中國人,這樣說有誇張抹黑的嫌疑。李勤勤想要嫁給日本人也沒有什麽錯的,她年輕的時候,中國的經濟發展落後,遠不如早就步入發達國家的日本。再加上她當時才二十幾歲,年紀很小,情竇初開,認識壹個她很喜歡的人,相愛了,想和他結婚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只是這個人的國籍是日本而已。
再說李勤勤回國撈金的問題。李勤勤離婚後,壹個人帶著孩子從日本回來,本來過得就不容易,單親母親總是過得很辛苦。而且她本身就是壹名演員,演戲是她的老本行,如果讓她立刻轉行靠其他的職業謀生,不僅不現實,還不方便她照顧孩子。況且她本身年輕時也是小有名氣的女演員,演技並不差。
對她待回國後又當演員賺錢這件事,我們應該寬容的看待。娛樂圈沒有演技的十八線演員多的是,仗著有壹點粉絲基礎就大肆撈金。我們不能這麽雙標啊。與其指責她回國撈金,不如真正的看看她回國後的作品,是不是演技不行,配不上她賺到的錢。
說了這麽多,不管是誰回國撈錢,誰離婚,都和我們沒有關系。娛樂圈離我們的生活太遙遠,別想太多,做好自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