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商務部公告(2004年第58號)
數量及方式
條 件 依法批準設立、符合下列條件的油品經營企業:
(壹)註冊資金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二)擁有不低於1萬噸的成品油進口碼頭;
(三)擁有不低於5萬立方米庫容的成品油儲罐;
(四)成品油儲備不低於經營數量的15%;
(五)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達到A級以上;
(六)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近三年獲成品油配額並充分使用的外商投資企業。
申請材料 (壹)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數量,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註冊資金、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收入、稅金總額、近三年配額分配數量等);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擁有碼頭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四)擁有成品油儲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五)所在地海關提供的無走私、違規記錄證明;
(六)所在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無逃稅、偷稅記錄證明;
(七)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提供的無逃匯、套匯記錄證明;
(八)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等級證明。
近三年獲成品油配額並充分使用的外商投資企業:
(壹)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數量,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註冊資金、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收入、稅金總額、近三年分配數量等);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近三年出口實績;
(四)用油設備的證明文件。
申請表格
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貿工局
決定機關
程 序 (壹)根據商務部有關公告,企業提交申請;
(二)我局審核匯總報商務部;
(三)商務部下達年度允許量。
時 限 每年公布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