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部。中華人民***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負責文化、藝術事業的組成部門。
2、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2013年3月,全國人大十二屆壹次全體會議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3、國家版權局。中華人民***和國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在壹個機構,兩個牌子。
4、宣傳部。中***中央宣傳部是中***中央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提出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和法規;同時還要按照中央的統壹工作部署,做好宣傳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文化體制改革,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改革和發展的調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議等。
5、國家文物局。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基建等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業務統計工作;承擔對外和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說明:以上僅列出了中央部門,省市各級地方相應的下級部門也是文化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