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裝船出運前,向海關申報的手續。
1、按照我國海關法規定:凡是進出國境的貨物,必須經由設有海關的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並由貨物所有人向海關申報,經過海關放行後,貨物才可提取或者裝船出口。
二、清關指結關,是指進出口或轉運貨物出入壹國關境時,依照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應當履行的手續。
擴展資料:
各國政治、經濟情況不盡相同,海關職責也有差異,即使同壹國家,各個歷史時期海關職責也有變化。但以下幾項職責是絕大多數國家海關基本相同的:
①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②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征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③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壹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其他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壹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21世紀初,有些國家除對傳統的有形貿易(實物)監管外,還對無形貿易(服務貿易)進行監管。許多國家政府指令該國海關履行國際出口管制制度,即對高科技產品、導彈技術產品、核相關雙重用途產品、生化武器、常規武器、環境汙染物質和有毒廢料、瀕危物種、文物等進行管理制。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規定,中國海關職能有4項:監管、征稅、查私和編制海。
參考資料:
清關-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