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要求合同必須按手印。除非當事人在協議中設定了手印生效的條款,否則不需要按手印。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者蓋章也有效。當事人在合同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與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490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壹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報等形式訂立合同的。並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壹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自另壹方當事人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